从初一到初五为止,新年的各种禁忌将解除。初五又称为“破五。”从初六开始,人们开始做家务干农活。从十三日到十七日为“灯节”,商店、大街上到处张灯结彩、玩狮子、舞龙灯、采莲船、唱地方花鼓。《太平广记》载:在江陵,提灯祭是在一月十五日举行。这天无数的男男女女沿着河边走过。十五日既是灯节的中心日,又是元宵节。人们把它看作新年的最后一天,吃元宵,逛灯会,喜庆万物更新,新的一年有一个好开头。这样,自“过小年”以来近一个月的荆楚正月节令活动便告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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